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9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邹兵先生、薛剑先生、许瑚益先生保证向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邹兵先生、薛剑先生、许瑚益先生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述股东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5),以截至权益分派申请日的总股本 176,141,166 剔除已回购股份 298,500 股后的
175,842,6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权益分派前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394,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权益分派后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12,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所持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 其他情况说明
(一)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邹兵先生、薛剑先生、许瑚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上述股东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届满,上述股东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