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6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荆京平、荆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根据本次减持计划,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荆京平女士及荆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889,46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东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东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遇法律法规
规定的窗口期不得减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以截至权益分派申请日的总股本 176,141,166 剔除已回购股份 298,500 股后的 175,842,66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权益分
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28,893,965 股,荆京平及荆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2,448,261 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7%。
公司于近日收到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2 年
4 月 6 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
际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超过预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减持股份
间(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来源
2022 年 2 月 23 日 35.03 -26,800 0.0152% 首次公开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29 日 发行前已
荆京平 19.70-21.15 -1,799,964 0.7864% 发行股
-2022 年 4 月 8 日 份、二级
小计 -1,826,764 0.8016% 市场增持
股份、资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30 日 19.76-21.18 -308,800 0.1349% 本公积金
荆江 -2022 年 4 月 8 日 转增股本
取得股份
小计 -308,800 0.1349%
合计 -2,135,564 0.9365%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除权除息前) (除权除息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37,728 4.17% 7,704,242 3.37%
荆京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4,432 1.04% 549,958 0.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03,296 3.13% 7,154,284 3.13%
合计持有股份 2,109,581 1.20% 2,433,655 1.06%
荆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7,395 0.30% 376,814 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2,186 0.90% 2,056,841 0.90%
合计 9,447,309 5.37% 10,137,898 4.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61,827 1.34% 926,773 0.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85,482 4.03% 9,211,125 4.03%
二、 其他相关说明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 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荆京平女士及荆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