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2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8,961,907.2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896,190.7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588,603.1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654,319.7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4,302,40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 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稳步发展中,公司自身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因此,此次分红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讨论,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已达到《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的条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