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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46 深市 新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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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发行 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事宜,考虑到毕马威华振在 H 股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毕马威华振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 H 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是: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