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
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 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后续相关工作,于 2024 年 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后续相关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且
2024 年 2 月 9 日至 2024 年 2 月 18 日非交易日,而自披露《回购报告书》之日
起,公司股价呈上行趋势,仅有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和 2024 年 2 月 22 日共 4 个交易日的盘中股价低于回购价格上限 20.00
元/股,2024 年 2 月 23 日至今,盘中股价均超过回购价格上限 20.00 元/股,公司
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工作。
二、 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