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月 2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2月 25日至 2022年3月 6日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有关信息。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 3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