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16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3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9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前期已支付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3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33050166753509001099银行账户20,121.00万元、中国银行仙居支行359775443902银行账户8,269.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仙居县支行19945101040048377银行账户6,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仙居县支行1207051129201362812银行账户6,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29.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0.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1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607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38,260.8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684.6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7,032.07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8,000.00
加:利息收入 184.83
加:理财收入 3,388.22
减:手续费支出 3.1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97.89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16.10
本表中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为
14.36 万元,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原应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公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台州新农”)会同光大证券与中国工商银
行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简称“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分公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台州新农”)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科技”),同时公司注销台州新农开设的“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701112900166825),新农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7011129200317196)。2021年12月16日,公司、新农科技、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同时,注销新农股份在中国农业银行仙居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9945101040048377),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 6,600 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以下简称“水基化制剂项目”),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账户:359775443902),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多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存放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33050166753509001099 募集资金专户 11,258,504.48 活期
中国银行仙居支行 359775443902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本期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仙居县支行 19945101040048377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本期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仙居县支行 1207051129201362812 募集资金专户 2,187,781.86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如东支行 32050164733600001495 募集资金专户 612,847.68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1207011129200166825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本期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1207011129200317196 募集资金专户 1,245,509.10 活期
合 计 15,304,643.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684.66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8]4660 号《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