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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新农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
          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0,000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 年 2 月公司竞拍取得一宗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区
块新农化工东侧地块的工业用地,占地面积 37,674 ㎡,拟计划用于生物农药与
绿色化制剂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绿色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领域的产业布局,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发挥产品综合性竞争力,把握行业绿色化发展新趋势,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绿色环保型制剂数字化制造项目”)。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 20,000 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 25,370 平方米,投资建设 2 个自动化制剂生产
车间、2 个仓库及配套环保设施及液体储罐区等,打造新型农用作物保护剂一体化的数字化科研生产基地,形成制剂生产、科研集群。


  实施主体: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区块新农化工东侧地块的工业用地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进度

  投资估算:不超过 30,000 万元

  建设周期:20 个月;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长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向重大病虫防控和农药减量化要求,“十四五”期间农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对农药产业发展也提出了新要求,大力发展高效低风险的绿色化环保农药、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退出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已成为农药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坚实推进以制剂业务为龙头的一体化模式和发展战略,聚焦差异化竞争策略,以自主创新化合物噻唑锌(碧氏系列)制剂产品为核心,从“创杀细菌剂第一品牌”,走向“好农药,新农智造”。公司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型制剂数字化制造项目,旨在按照环保、节能、优质、高效的要求,以提高产品产量及科技含量为核心,打造数字化绿色工厂,提升公司制剂生产的数字化、经济化水平,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备案,尚需依法办理规划、环保、安全、能评等各项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存在未获相关部门审批通过、通过审批但耗时较长等风险,以及后期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等环节耗时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本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对市场前景的判断,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法规、宏观经济的调整,存在一定投资风险。
  3、项目受疫情变化、技术变化、宏观政策、行业政策等多因素影响,存在项目终止、部分终止、变更、前期投入无法收回及产能、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并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履
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建成实施有利于加强公司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的生产能力,也有利于拓展公司新制剂产品的产能储备,为公司绿色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领域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该项目尚处于筹建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2 年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000 吨绿色数字化环保型制剂、生物制剂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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