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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22-04-12

昂利康: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6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人,具体参与人数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昂利康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的回购已经完成,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30,91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数量为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回购均价为30.74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6 、本 员工 持股 计划 持有人 受让 标的 股票 的价格 按照 公司 回购 均价 30.74元/ 股确 定。
    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
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到期一次性解锁。存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9、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董事长方南平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吕慧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0、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将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11、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会予以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除分红权、投资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3、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4、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释义......6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定价依据......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3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19
第七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21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3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4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27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30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31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昂利康、本公司、公司、上  指

市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草案                        案)》

参加对象、参与人、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指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取得的的昂利康A股普通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计划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合计不超过76人。所有参与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6,332.4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份数上限为6,332.44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均为公司员工,持有人不超过76人,其中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3,934.72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62.14%;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认购总份额不超过2,397.72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37.86%。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姓名及认购份额如下所示,最终参与人员及认购份额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获份额对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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