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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昂利康: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4 月 11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其中吴哲华先生、莫卫民先生、袁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董事会各项战略性工作开展的规范化,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推举吕慧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鉴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吕慧浩先生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杨晓慧女士因到龄退休,公司为保证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聘任李灵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调整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同意调整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方南平、吕慧浩、蒋震山
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
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方南平、吕慧浩、蒋震山
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
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式等事项的变更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方南平、吕慧浩、蒋震山
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简 历

    吕慧浩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国际贸易部副经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供应部经理,昂利康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浙江福朋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信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昂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昂利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昂利康健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汉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0%,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23.68%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慧浩先生与持有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36.62%股权的方南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吕慧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吕慧浩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吕慧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灵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
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核算主管、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李灵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李灵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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