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
药品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围:药品生产、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品)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
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
术咨询,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营活动)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十) 修改本章程;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 修改本章程;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的担保事项;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定的担保事项;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十四) 审议以下重大出售、收购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公司受赠 (十四)审议以下重大出售、收购
现金资产除外): 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公司受赠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现金资产除外):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 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
万元; 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5、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元;
(十五)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6、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六)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五)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途事项; 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十七)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持股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四)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0%; 的担保;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 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
定的其他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担保。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 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时,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