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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6

昂利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83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 2021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应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及相关的公告。
    近日,子公司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泰”)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理财产品,子公司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保科技”)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同时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药业”)前期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且继续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海西药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产品,

        产品到期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 年 10 月 27 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赎回本金 10,000,000.00 元,

        取得理财收益 28,767.12 元,本金及理财收益款项均已划至海西药业资金账户。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昂利泰使用额度范围内 360 万元购买了杭州银行的理

        财产品;2021 年 10 月 29 日,海西药业使用额度范围内 1,000 万元自有资金继续

        购买了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2021 年 11 月 5 日,动保科技使用额度内 800 万元

        购买了浦发银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

购买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认购资金总  收益起算日    到期日    产品类型  预期年化收  资金
主体                              额(万元)                                          益率      来源

昂利  添利宝结构性存  TLBB202      360      2021.10.29  2022.01.29  保本浮动  1.50%-3.45%  自有
 泰  款              14753                                            收益型                资金

海西  挂钩型结构性存  CSDPY20    1,000    2021.11.01  2021.12.06  保本保最    1.30%或    自有
药业  款(机构客户)  210633                                          低收益型    3.00%    资金

动保  利多多公司稳利  12012164                                        保本浮动    1.40%或    自有
科技  21JG6482 期对公  82            800      2021.11.05  2021.12.06    收益型    3.05%或    资金
      结构性存款                                                                    3.25%

            2、公司与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3、风险提示

            (1)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风险提示如下:

            ①本产品是在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框架内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

        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出现,可能影响结构

        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降低。

            ②本产品采用到期支取的期限结构设计,产品冷静期后客户不得撤销认购,

        也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支取本金,不得向杭州银行及其辖属分支机构以外的

        任何第三方质押本产品本金及收益。


  ③除本产品协议(及附件)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杭州银行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④如杭州银行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则产品存在实际投资收益达不到期初预期收益的风险。

  ⑤如客户对本产品的相关信息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造成认购决策失误,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

  ⑥在本结构性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杭州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⑦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在产品成立后,且未出现违约或提前终止,在出现最不利的市场风险时,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中约定的存款本金和低档收益率。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风险提示如下:

  ①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②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③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④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⑤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⑥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⑦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⑧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⑨其它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时间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不可抗力非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82 期对公结构性存款风险提示如下:
  ①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

  ②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③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④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⑤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⑥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⑦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⑧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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