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吴哲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方南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均为三年,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吴哲华先生、蒋震山先生、莫卫民先生(独立董事),其中方南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赵秀芳女士(独立董事)、袁弘先生(独立董事)、吕慧浩先生,其中赵秀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袁弘先生(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独立董事)、吴哲华先生,其中袁弘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莫卫民先生(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独立董事)、蒋震山先生,其中莫卫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震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吕慧浩先生、杨国栋先生、孙黎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孙黎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3100181
传 真:0575-83100181
电子邮箱:ir@alkphar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毛松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晓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燕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燕红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3100181
传 真:0575-83100181
电子邮箱:ir@alkphar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附件:
简历
方南平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以下简称“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员工、分析室主任及质保部常务副部长,浙江昂利康制药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有限”)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董事,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君泰”)董事长、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泰”)董事长、江苏悦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悦新”)董事、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董事、浙江昂利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医药销售”)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南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5.52%,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36.62%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南平先生与持有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23.68%股权的吕慧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南平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长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方南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慧浩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国际贸易部副经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供应部经理,昂利康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浙江福朋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信汇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嵊州君泰董事、浙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胶囊”)董事长、浙江昂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昂利康医药销售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白云山昂利康董事、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联合药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0%,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23.68%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慧浩先生与持有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36.62%股权的方南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吕慧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吕慧浩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吕慧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震山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常州卫生材料厂职员,拜尔斯道夫(常州)有限公司物流部主管,北京嘉多宝包装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常州大华印刷厂副总经理,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昂利泰董事兼总经理,海西联合药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震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蒋震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哲华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科学历。
曾任康英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昂利康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东方生物系统有限公司(香港)董事长、嵊州君泰董事、江苏悦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哲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哲华先生的兄弟吴伟华先生持有公司 0.79%股权,吴哲华先生的配偶尹若菲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21.18%股权,吴哲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吴哲华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吴哲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莫卫民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
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分析化学研究所所长、民盟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主任、政协第十届和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二、三、四届杭州市下城区委员会常委。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禁毒委员会非药用类麻醉和精神药品委员、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浙江省有机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国家级)、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教育部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理事、《理化检验》化学分册期刊编委。其参与的“极性小分子食品污染物关键检测技术创新与应用”获得2019 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莫卫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