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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昂利康: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67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吴哲华先生和独立董事项振华先生、童本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吴哲华先生、蒋震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莫卫民先生、袁弘先生、赵秀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弘先生、赵秀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莫卫民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以最终实际认缴金额为准),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参与投资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本次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0)。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南平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员工、分析室主任及质保部常务副部长,浙江昂利康制药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昂利康有限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海昶生物董事、昂利康总经理;现任昂利康董事长,兼任嵊州君泰董事长、昂利泰董事长、江苏悦新董事、白云山昂利康董事、昂利康医药销售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南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5.52%,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36.62%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南平先生与持有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23.68%股权的吕慧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南平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长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方南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慧浩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国际贸易部副经理,浙江医药国际供应部经理,昂利康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福朋医药董事、信汇制药董事、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昂利康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嵊州君泰董事、昂利康胶囊董事长、昂博生物董事长、昂利康医药销售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亿联德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白云山昂利康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0%,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23.68%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慧浩先生与持有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36.62%股权的方南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吕慧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吕慧浩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吕慧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哲华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科学历。
曾任康英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昂利康有限董事;现任昂利康董事,兼任东方生物系统有限公司(香港)董事长、嵊州君泰董事、江苏悦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哲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哲华先生的兄弟吴伟华先生持有公司 0.94%股权,吴哲华先生的配偶尹若菲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21.18%股权,吴哲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吴哲华先生除在嵊州君泰担任董事外,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吴哲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震山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常州卫生材料厂职员,拜尔斯道夫(常州)有限公司物流部主管,北京嘉多宝包装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常州大华印刷厂副总经理,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昂利康副总经理;现任昂利康总经理、昂利泰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震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蒋震山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蒋震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莫卫民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
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分析化学研究所所长、民盟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主任、政协第十届和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二、三、四
届杭州市下城区委员会常委。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兼任国家禁毒委员会非药用类麻醉和精神药品委员、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浙江省有机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国家级)、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教育部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理事、《理化检验》化学分册期刊编委。其参与的“极性小分子食品污染物关键检测技术创新与应用”获得 2019 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莫卫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弘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
历任浙江医科大学助教、讲师,浙江大学药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参与的研究项目“脂质纳米载体给药系统的基础理论研究”获得 200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二等奖,“泮托拉唑钠及制剂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获得 2014 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促进药物靶区分布及细胞转运的递释系统研究”获得 2015 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二等奖。

    袁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秀芳女士: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
硕士,教授,历任绍兴文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民建绍兴市委委员,绍兴市第八届政协常委,兼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秀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且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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