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人民币 95,946,819 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9000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95,946,819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