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发出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
事 11 名,公司董事长张巍先生,副董事长周朝晖先生,董事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祝建鑫先生、伍东向先生,独立董事马庆泉先生、吕益民先生、戴德明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彭磊女士、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841,614,115.42 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等影响 31,004,587.77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3,570,540,395.69 元,扣除
2022 年向股东派发 2021 年度现金红利 465,510,802.65 元,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3,977,648,296.23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按税后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各 84,161,411.54 元,按大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的 10%
计提风险准备 504,652.58 元,公司 2022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724,659,409.03 元。
因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公司 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 3,724,659,409.03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034,426,95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派发 2022 年度红利,合计派发
403,442,69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2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十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
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十九、《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以下额度内确定公司 2023年度自营投资总金额:
1.公司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实时)规模的 80%,其中方向性权益类投资不超过净资本(实时)规模的 30%;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实时)规模的 400%。
2.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和执行。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包括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基金、利率债及利率债基金、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融资类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巍先生、
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祝建鑫先生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3.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巍先
生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4.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磊女
士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朝晖先
生、伍东向先生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6.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在审议公司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子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应分别对相应子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融资品种、规模、发行场所、时机、期限、利率、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担保增信、偿债保障、中介机构聘请等。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2.5 倍,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
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但若获授权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