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的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Foxconn (Far East) Limited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相关销售及采购业务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董事游哲宏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许仁寿、张波、赵天旸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