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录
......1
......2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 23
第一节 董事 ......24
第二节 董事会......27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3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37
......39
...... 41
第一节 监事 ......41
第二节 监事会......42
......4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7
......48
第一节 通知 ......48
第二节 公告......49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0
......52
......5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宁波兴瑞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30200734241532X。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万股,于2018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Sunrise Elc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邮政编码:31532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777.02万元。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开拓市场,提升技
术、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使股东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包括频率控制与选择
元件)、电子产品配件、塑料制品、五金配件、模具及其配件研发、设计、制造、加工;电镀加工。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
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及认股比例如下:
序 法定代表
号 发起人名称 注册地址 人/执行 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事务合伙 (股)
人
新加坡文礼大道 18 号
1 中国精密技术私 贸易中心 21 楼 张忠良 28,356,240
20.5480%
人有限公司 #05-98
宁波和之合投资
2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张瑞琪 25,530,000
管理合伙企业(有 18.5000%
限合伙) 中兴旅社 101 室
慈溪市长河镇章家南
3 宁波哲琪投资管 路西张忠良私宅二层 张忠良
25,086,054 18.1783%
理有限公司 二室
宁波和之瑞投资
4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陈松杰 17,203,218
管理合伙企业(有 12.4661%
限合伙) 中兴旅社 102 室
慈溪市长河镇章家南
5 宁波瑞智投资管 路西张忠良私宅一层 张忠立 13,800,000
10.0000%
理有限公司 一室
宁波和之琪投资
6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张红曼 8,430,558
管理合伙企业(有 6.1091%
限合伙) 中兴旅社 301 室
香港北角蚬壳街 9-23
7 香港中瑞投资管 号,秀明中心 25 楼 AC 张清林 6,143,760
4.4520%
理有限公司 室
宁波和之兴投资
8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陈松杰 4,975,176
管理合伙企业(有 3.6052%
限合伙) 中兴旅社 202 室
宁波和之智投资
9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张红曼 4,334,994
管理合伙企业(有 3.1413%
限合伙) 中兴旅社 201 室
深圳市悦享财富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10 创业投资企业(有 4018 号安联大厦 吉清 2,760,000 2.0000%
限合伙) 13A02
宁波卓瑞股权投
11 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 陈松萍 1,380,000
资合伙企业(有限 1.0000%
合伙) 街 4 号楼(2-236)室
合 计 138,000,000 100%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777.02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自由或通过触发转股条款转股,将按照约定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上市交易的股票。转股产生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定期办理注册资本增加事宜。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