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94 元,共
计募集资金 45,724.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6.2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2,327.7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88.1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39.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3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项 目 人民币 美元 越南盾(亿) 合计(人民币
(万) (万) 万元)
2021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2,427.20 0.00 690.15 4,359.64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58.04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60 0.00 -703.73 -2,051.23
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
款)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 31.75 0.00 15.20 75.59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
额 2,437.35 0.00 1.62 2,442.04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 1,637.35 0.00 1.62 1,642.04
结构性存款 800.00 0.00 0.00 800.00
注:美元和越南盾折算为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 6.7114 和 0.00028841,下同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9,889.56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含
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2,326.23万元;
2022 年度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051.23 万元,2022 年度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
款(含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133.63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1,940.7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42.04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2022〕1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别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
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子公司香港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
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 年 12
月 16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16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9
日与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
司、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原币余额 币种 折合人民币金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4903183810801 16,373,512.26 人民币 16,373,512.26 活期存款
宁波慈溪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1443690004709 0.00 美元 0.00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 0127000100000818789 21.60 美元 144.97 活期存款
行 0127000100000818940 21,320 越南盾 6.15 活期存款
0127000100000819292 0 越南盾 0.00 定期存款
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 19133950669013 162,089,244 越南盾 46,748.16 活期存款
行北江分行
合计 16,420,411.5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 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 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 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
产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放人民币账户余额 1637.35 万元,存放
越南盾账户余额 1.62 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 4.68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800 万
元,合计 2442.04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