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
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唐晓峰先生、赵世
君先生、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彭颖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忠良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报送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8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薛锦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8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张瑞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8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8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薛锦达先生、张瑞琪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薛锦达先生、张瑞琪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梦桦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
案》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及国内新能源车利好政策的频出,公司从战略上将更多资源聚焦到新能源汽车三电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及拓展市场空间的投入上,以拉动未来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另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响,国内外宏观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加,同时中美贸易战带来国际竞争局势趋紧,造成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更合理考虑到增加营业收入等指标能够综合反映公司不同阶段核心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的策略,能够比较充分的体现企业短中长期管理绩效与发展,更好的激发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激情,更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的提升,并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中新增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可供选择的考核指标,即新指标或原指标中有一个满足,当次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即视为满足,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6 票,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
事张忠良、陈松杰、张红曼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及国内新能源车利好政策的频出,公司从战略上将更多资源聚焦到新能源汽车三电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及拓展市场空间的投入上,以拉动未来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另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响,国内外宏观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加,同时中美贸易战带来国际竞争局势趋紧,造成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更合理考虑到增加营业收入等指标能够综合反映公司不同阶段核心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的策略,能够比较充分的体现企业短中长期管理绩效与发展,更好的激发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激情,更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的提升,并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规定中新增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可供选择的考核指标,即新指标或原指标中有一个满足,当次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即视为满足,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4 票,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
事张忠良、陈松杰、张红曼、杨兆龙、陆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也发表了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 9 票,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