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薛锦达先生、张瑞琪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瑞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如张瑞琪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董事会同意张瑞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选举张瑞琪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瑞琪女士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张瑞琪简历
张瑞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 4 日生,毕业于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本科学历。2013 年 6 月至今任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12 月至今历任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臻品臻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中兴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人力资源总监;任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上海识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瑞琪女士通过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1,0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张瑞琪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股东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松杰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红曼女士,以及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忠立先生系一致行动人。
除此以外,张瑞琪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瑞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