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增选副总经理一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总经理陈松杰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红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红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张红曼女士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张红曼女士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附件:
张红曼女士简历
张红曼女士,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7 月,在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副总裁
职务。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臻爱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职务。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上海财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职务。现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宁波中瑞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任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森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臻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任上海曼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任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瑞境财资管理有限公司、China Precision Technology Ltd、香港马谷有限公司董事。任宁波瑞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马谷光学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红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8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2%,并通过宁波和之琪、宁波和之智间接持有公司 14,216,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91%,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14,296,83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563%。张红曼女士是宁波和之琪、宁波和之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哲琪、宁波和之合,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先生、张华芬女士、张瑞琪女士、张哲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宁波和之瑞(陈松杰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波瑞智(张忠立先生控制的企业)系一致行动人,另外张红曼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通过宁波瑞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张忠立先生系表兄妹关系。
除此以外,其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实,张红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