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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天奥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3 年 1 月届
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晓虎先生、徐建平先生、陈玉立女士、刘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樊勇先生、杨敏先生、何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晓虎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
学位,高级工程师。1997 年起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历任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所长,中电天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晓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赵晓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任所长,在中电天奥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未持有公司股份。

  徐建平先生,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
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 年起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历任副主任、处长、主任、副所长、所长、咨询审议委员会常务主任委员,曾任成都天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电天奥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徐建平先生在中电天奥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任主任委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玉立女士,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六研究所会计、处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所总会计师,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总会计师,中电天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重庆中科渝芯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声光电智联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成
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玉立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陈玉立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任总会计师,在中电天奥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在重庆中科渝芯电子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在重庆声光电智联电子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江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
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 年起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历任副处长、事业部主任、处长、副总工程师。曾任成都天奥测控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天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持有公司股份 78000 股。


                            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樊勇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
硕士学位,曾获国防科学技术一等奖。曾任信产部电子第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2011 年 4月至 2016年3月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 年起就职于电子科技大学,曾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极高频复杂系统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主任,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5 月起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樊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敏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四川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所长、总所执行合伙人,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何勇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
学位,律师。曾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新加坡仁恒成都分公司法务,现任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监事长。

  何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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