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
委”)下发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8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告。
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相关规则的更新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对《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一、《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内
容
修订前 修订后
声明 声明
3.本计划激励对象承诺,若有关披露文件存在 3.本计划激励对象承诺,若有关披露文件存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 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由本计
将返还公司。 划获得的全部利益将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 1.《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激励试行办法》(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 通知》(171 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 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知》(102 号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178 号文)、《上市公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天奥电子股份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天
定。 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7.……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 7.……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在三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除限售日依次可申请解除限售股票上限 个解除限售日依次可申请解除限售股票上限为该期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 40%、30%与 为该期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 34%、33%3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 与 33%,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若激励对象存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若激励对在本激励计划“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一)” 象存在本激励计划“十一、特殊情形的处理中所列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一)”中所列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提前终止解除限售,在当期解除限售日 限制性股票提前终止解除限售,在当期解除
之后按授予价格和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 限售日之后按授予价格和回购实施前 1 个交
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
销。
二、总则 二、总则
4.除非按本激励计划内相关规定提前终止, 4.除非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提前终止,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6 年(72 个月),自限制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6 年(72 个月),自限
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五、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及分 五、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及分
配情况 配情况
(五)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五)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首次 首次
授予 占授予 占本激 授予 占授予 占本激
的限 限制性 励计划 的限 限制性 励计划
序 姓 职 制性 股票总 公告日 序 姓 职 制性 股票总 公告日
号 名 务 股票 数的比 公司总 号 名 务 股票 数的比 公司总
数量 例 股本的 数量 例 股本的
(万 比例 (万 比例
份) 份)
刘 总 刘 总
1 江 经 10 2.00% 0.0481% 1 江 经 6 1.20% 0.0288%
理 理
高 副 高 副
2 晓 总 2 晓 总
经 8 1.60% 0.0385% 经 4.6 0.92% 0.0221%
峰 理 峰 理
技术人员(63 328 65.60% 1.5769% 技术人员(63 335.4 67.08% 1.6124%
人) 人)
管理人员(23 114 22.80% 0.5481% 管理人员(23 114 22.80% 0.5481%
人) 人)
预留部分 40 8.00% 0.1923% 预留部分 40 8.00% 0.1923%
合计(88 人) 500 100.00% 2.4038% 合计(88 人) 500 100.00% 2.4038%
注: 注:
…… ……
4.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
予的标准,依据 178 号文相关规定确定,主
要为公司市场化选聘人员、其他方式引进的
高层次及以上人才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人员等。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禁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日、禁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授予日不得为下列期间: 授予日不得为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