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陈莉莉、王颖、汪剑飞、张真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陈莉莉、王颖、汪剑飞、张真路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陈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提名王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提名汪剑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 提名张真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谢进城、全怡、施先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谢进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提名全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提名施先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拟聘独立董事人数总计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
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莉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医生;
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就读德国海德堡大学医学博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期间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医学
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3 年 6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职务;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
至今担任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莉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2,227,4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4%,与王颖女士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莉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医院主治医师;
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德国海德堡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在美国杜兰大学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担任武汉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4,105,3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3%,与陈莉莉女士系一致行动人,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锐先生系姐弟
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汪剑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6 年至 2010 年 3 月历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职务;
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联想控股现代服务事业部投资经理;2011 年 3 月至
今历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投资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职务;201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汪剑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2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真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4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历任汉阳铁路中心医院检验技师、科主任、副
院长职务,2002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科主任,2019 年 10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真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进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 年 9 月出生,经济学研究
生学历。2001 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2004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
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续教育学院院长;2019 年 5 月,任武汉学院会计学院院
长;2016 年至 2020 年,任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进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