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各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与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与 2022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与《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现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单位 签约方 产品名称 资金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名称 来源 (万元)
中国工商 专户型 2022 年第 自有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12
银行股份 329 期 F 款 资金 30,000 6 日 月 6 日
有限公司
公司 招商银行 自有
结构性存款 资金 6,000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9 月
股份有限 募集 6 日 30 日
公司 NWH02992
资金 2,000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2 年第 329 期 F 款
1、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91 天
3、预期年化收益率:1.50%+2.10%×N/M(1.50%、2.10%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 N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的实际天数,M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50%,预期可获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6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4、产品风险评级结果:PR1 级
5、起息日:2022 年 9 月 6 日
6、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6 日
7、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9、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10、相关风险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风险评级为 PR1,PR2,PR3 的产品只保障本金及最低预期年化收益,风险评级为 PR4,PR5 的产品只保障本金,所有产品均不保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3)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5)产品不成立风险: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如募集规模低于 10,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如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对退回/解冻资金进行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到投资者的,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信用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 24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 NWH02992)
1、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24 天
3、预期年化收益率:1.85%或 2.60%
4、起息日:2022 年 9 月 6 日
5、到期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6、认购资金总额: 8,000 万元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8、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9、相关风险
(1)本金及收益风险: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的收益为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本产品项下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招商银行仅保障产品正常到期时的结构性存款本金(销售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①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从而对产品收益产生影响。
②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水平,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③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④购买力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⑤汇率风险:本结构性存款在实际投资运作过程中,由于汇率市场出现巨大变化造成本结构性存款所投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对本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3)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提前终止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之前终止本产品,如招商银行因特定情况在产品到期日之前终止本产品,则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设想的全部收益。
(5)流动性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和赎回,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各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投资者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律的重大变化、基准利率和/或准备金率和/或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8)估值风险:本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结构性存款估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可能发生偏离,投资者应知晓该风险。管理人估值仅作为参考,招商银行不承担投资者以及任何第三方使用该估值引发的其他风险。
(9)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投资者的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结构性存款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认购。
(10)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认购至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情形,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11)数据来源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由此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计算的收益不符的风险。
(12)观察日调整风险:结构性存款可能因为投资标的监管备案延迟、交易相关系统异常、市场重大异常、投资标的交易异常等原因无法在预定日期完成相关投资或结算,从而导致观察日调整、客户实际清算分配时间延迟、客户实际收益与原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等情形,由此而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将尽合理努力控制调整及延迟范围,并将调整后的具体情况通过信息公告向投资人发布。
(13)管理人风险:由于管理人(包括结构性存款的管理人、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