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独立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