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司控股股东宏川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3)发
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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