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合计约 1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 4 亿元。因场地等因素制约,项目开发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公司签订的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是公司能源网络管维业务的重要突破,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说明”。
近日,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 1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 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优化地区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推进
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作为调整能源结构、打造节能、低碳、绿色、智慧型现代化高新区的重要举措
鉴于公司在新能源投资开发与服务上的突出能力,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定与公司在高新区建设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推进高新区内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落地,为高新区提供清洁电力能源,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预计项目总容量合计约 100MW,总投资开发金额合计约 4 亿元。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情况介绍
南宁高新区于 1988 年成立,1992 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现有规
划面积 163.41 平方公里,其中心圩片区 43.9 平方公里;安宁片区 62.42 平方公
里;相思湖片区 49.2 平方公里;南宁综合保税区 8.09 平方公里。在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公布的 2021 年全国 157 个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南宁高新区排名第 48 名。近年来,南宁高新区先后获得“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国家级称谓。
本次签约方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内容
1.1 润建股份负责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管辖区域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投资建设屋顶包括甲方自有产权屋顶及非自有产权屋顶。
1.2 计划整区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100MW,预计总投资金额为 4 亿元。
其中:高新开发集团公司、相投公司现有权属标准厂房及高新区所辖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建设规模 19.68MW,预计总投资 8000 万元;非自有产权民营企业及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建设规模 80.32MW,预计总投资 3.2 亿元。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为乙方在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工作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包括协
调签订各方投资协议并配合完成项目备案、施工、验收、配合运行维护等;协调各相关部门加速办理上述项目所需的相关批文。
2.2 甲方需协助乙方争取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对光伏产业扶持的各种补贴、
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支持。
2.3 乙方承诺对于南宁高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实施,
“分批建设、滚动推进”,根据屋顶面积及电力消纳情况规划实际建设容量。
2.4 乙方负责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接入工作,确保并网按就近原
则接入电网,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企业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模式,保障用电质量。具体方案在各方签订的协议中进行明确。
2.5 乙方应在南宁高新区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全资控股且独立经营并自负盈
亏的经营实体(不含分公司),在当地履行纳税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甲方区域内的就业岗位安置和本地产品采购。
2.6 乙方承诺,如实现碳交易,承诺参加地方碳市场的交易,将碳交易指标
优先满足高新区的需求。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资共同遵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项目是公司首次与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新
能源领域携手合作的突破性项目,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优化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拥有较多的工商企业,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模式,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公司基于强大的能源与数字化技术,将提供智慧化零碳园区的解决方案,打造风光储一体化的整区能源建设样板,部署应用绿色智慧的多能互补微电网。
2、本次签订的项目是公司能源网络管维业务中的重要项目,公司致力打造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一站式服务体系,业务涵盖风电、光伏、储能、碳交易、智能运维等专业领域。本项目将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服务能力,也将全面提升润建股份在能源网络管维市场品牌认知度,为后续业务拓展带来积极影响。
3、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预计本次签订项目总容量合计约 100MW,总投资
开发金额合计约 4 亿元,整体投资开发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本
项目投资金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3.93%,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 6.06%,本次签订的协议如顺利执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和成本。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涉及的建设规模、投资开发金额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规划数据,最终实际建设规模、投资开发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整体投资开发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成本、收益等,可能受到原材料、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事宜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港华能源投资 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服
1 2021-4-16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务年度合作框架协议
桂林市永福县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2 2021-10-11 正常履行中
人民政府 电项目开发协议
合山市人民政 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
3 2022-3-31 正常履行中
府 投资协议
桂林市永福县 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
4 2022-05-05 正常履行中
人民政府 开发协议
南宁市良庆区 风力发电储能一体化项
5 2022-06-16 正常履行中
人民政府 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南宁市良庆区 地面光伏项目战略合作
6 2022-06-16 正常履行中
人民政府 框架协议
南宁市良庆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战
7 2022-06-16 正常履行中
人民政府 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