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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29 深市 润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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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关于签订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5

润建股份:关于签订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润建新能源与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 90 万千瓦(其中包括分散式风电项目 60 万千瓦、分散式光伏项目 30 万千瓦),预计总投资开发金额为 58 亿元,因场地等因素制约,项目开发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协议是公司能源网络管维业务的重要突破,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说明”。
    近日,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建新能源”)与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 90 万千瓦(其中包括分散式风电项
目 60 万千瓦、分散式光伏项目 30 万千瓦),预计总投资开发金额为 58 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体系,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结合“十四五”时期国家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计划”,永福县将因地制宜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和风能,作为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立乡村振兴新格局、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

    鉴于润建新能源在新能源开发与服务上的突出能力,永福县人民政府拟与润建新能源在分散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通过整合利用永福县闲散的水塘、洼地、滩涂、荒山荒地、工业园区等闲置土地,以及土地性质满足风光新能源建设要求的一般农用地、林地资源,实施整县分散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 90 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60 万千瓦、分散式光伏项目 30 万千瓦),预计总投资开发金额为 58 亿元。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一)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

    1、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情况介绍

    永福县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短夏长,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县城距桂林市 48 公里,距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35 公里,湘桂铁路和桂柳高速公路纵贯县境南北。永福县全县土地面积 2806 平方公里,人
均占有量居桂林各县之首。辖 6 镇 3 乡,人口 28 万,居住着壮、汉、瑶、苗、
京、回等 18 个民族。

    在永福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永福县“十三五”期末实现生产总值 82.97
亿元,年均增长 6.3%;固定资产投资达 52.31 亿元,年均增长 15.4%;先后荣获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彩调”之乡、全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国家园林县城等国家级荣誉,荣获广西知识产权示范县、广西特色文艺之乡(彩调)、广西园林城市、自治区生态县等自治区级荣誉。
    本次签约方为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交易情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与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府签订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开发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 40.9 万千瓦,预计总开发投资金额为 18.06亿元。目前该项目正常履行中。

    4、履约能力分析: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润建新能源

    名称: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刚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停车场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认证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 27 号 B2 栋二层
203-82 号房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70%股份,润建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润建新能源”)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分散式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内容

    1.1 甲方提供或者协助提供整县分散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所需土地资源,包括:闲散的水塘、洼地、滩涂、荒山荒地、工业园区等闲置土地资源,以及土地性质满足风光新能源建设要求的一般农用地、林地。

    1.2 整县分散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规模预计为:分散式风电项目
100 个,合计装机容量 60 万千瓦,预计投资金额 46 亿元;分散式光伏项目 50
个,合计装机容量 30 万千瓦,预计投资金额 12 亿元;项目总容量约 90 万千瓦,
预计总投资金额为 58 亿元。单体分散式风电及光伏最大容量以国家及自治区发改委文件规定为准。

    2、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承诺,在甲方的有力支持下,“分类建设、滚动推进”,具备建设
条件的项目,半年内开工建设,并在两年内完成投资建设。因政策原因或甲方资源协调原因,导致乙方建设开工未能达到上述约定的除外。

    2.2 乙方应在项目启动之前在甲方协助下充分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确认实施
条件,论证项目可行性,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军事及相关政策要求。

    2.3 乙方负责本新能源项目太阳能资源和风能资源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
进行土地排查、可行性研究、并网接入系统、办理长期和临时用地流转等手续及相关技术性支持材料,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

    2.4 甲方为乙方在上述工作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协助完成项目规划、
申报、备案、核准、并网接入批复等;协调各相关部门加速办理项目所需的所有批文。

    2.5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注册独立法人的公司,在当地履行纳税义务,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保障甲方区域内的就业岗位安置和本地产品采购。

    3、各方分别成立专门的项目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协商项目合作推进的相关事项。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资共同遵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是公司与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继 2021 年 10 月签订 40.9 万千
瓦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后,又一次在新能源发电领域携手合作。

    本项目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可优化地区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结合“十四五”时期国家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千乡万村驭风计划”,是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 、建立乡村振兴新格局、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

    2、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为通信信息网络和能源网络管理和运维者,是领先的数字化智能运维(AIops)服务商,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智能运维、数字化解决方案、智慧节能解决方案、产品集成等管维服务,目前公司管维业务已涵盖通信网络、信息网络和能源网络,在“万物互联”时代,公司是通信信息网络和能源网络的智能物业。

    本项目是公司能源网络管维业务中的重要项目,公司将为新能源发电站提供从前期开发,到建设、运维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本项目提升了公司整体技术服务能力,也将全面提升润建股份在能源网络管维市场品牌认知度,为后续业务拓展带来积极影响。

    3、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预计项目总容量约 90 万千瓦,预计总开发投资金
额为 58 亿元,整体投资开发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投资
金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57.00%,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87.85%,本次签订的协议如顺利执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和成本。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涉及的建设规模、投资开发金额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规划数据,最终实际建设规模、投资开发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整体
投资开发周期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成本、收益等,可能受到原材料、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合作事宜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港华能源投资  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1    2021-4-16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

                  桂林市永福县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2  2021-10-11    人民政府        项目开发协议      正常履行中

                                  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

3    2022-3-31  合山市人民政府                          正常履行中
                                        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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