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3-043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航空”)控股股东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于 2023 年 07 月 28
日与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德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6,39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 8.68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成德投资。
3、本次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融达”)、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通融”)及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瑞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0,113,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8%;成德投资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华夏通融、深圳瑞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6,193,170股,占公司总股本 45.08%;成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3,9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的通知,华夏控股于 2023 年 07 月 28 日
与成德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6,39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以8.68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成德投资。
本次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华夏通融、深圳瑞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0,113,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8%;成德投资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华夏通融、深圳瑞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6,193,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08%;成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3,9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3,130,434 28.41% 299,210,434 23.41%
华夏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000,000 25.35% 260,080,000 20.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130,434 3.06% 39,130,434 3.06%
合计持有股份 140,260,736 10.97% 140,260,736 10.97%
深圳融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043,345 9.78% 125,043,345 9.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17,391 1.19% 15,217,391 1.19%
合计持有股份 80,022,000 6.26% 80,022,000 6.26%
华夏通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022,000 6.26% 80,022,000 6.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6,700,000 4.44% 56,700,000 4.44%
深圳瑞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700,000 4.44% 56,700,000 4.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63,920,000 5.00%
成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63,920,00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公告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晓军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01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8515053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
文化艺术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住房租赁;物业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01-19 至 2027-01-18
股东情况 胡晓军持有华夏控股 99%股权,其子胡不为持有华夏控股 1%股权。
2、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300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芷洋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社区布心路 3008 号水贝珠宝总部大厦 B 座
2510
成立时间 2023-03-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PURX1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经营范围 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经营期限 2023-03-07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控股股 深圳市文德奋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芷洋担任执行事东及实际控制人) 务合伙人)持有成德投资 99%股权,周芷洋持有成德投资 1%股权;周
芷洋为实际控制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标的股份
甲方希望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华夏航空 5%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 6,392 万股)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权益(包括该等股份项下所有附带权益及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三)股份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华夏航空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
日的收盘价,即 8.68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55,482.56 万元。
(四)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应通过现金方式,按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1、第一期款: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甲方启动将全部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相关工作,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2 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
2、第二期款:甲方将全部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应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如该时点尚未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则顺延至股份过户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3、第三期款:甲方将全部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应在 2023 年10 月 15 日前(如该时点尚未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则顺延至股份过户完成后 2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所有剩余股份转让价款,计 25,482.56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捌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
上述款项支付所涉之银行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汇款时直接扣除。
(五)标的股份的交割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配合,就标的股份的转让事宜向深交所申请办理合规性审查工作。本次标的股份转让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查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各方共同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如遇证券监管机构、深交所、中登公司等有关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限制交易或过户原因不予办理的情形,则前述办理时间顺延。
标的股份在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由中登公司就标的股份向乙方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中登公司出具的文件名称为准)时,视为本协议双方完成标的股份过户。
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享有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六)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向乙方作出下列陈述与保证(甲方应始终保持下述陈述和保证的内容和状态直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拥有签署、递交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行为能力,并就本协议之签署和履行已取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一切授权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依据其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所需的授权和批准)。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方签署、递交或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已经签订的或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承诺或其他文件,也不会构成对中国法律的任何违反;
(3)甲方合法持有标的股份且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被质押,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对标的股份拥有权利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