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7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09 月 0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7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731,38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即1,013,567,644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368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2.2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99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9.72 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及相关税费)。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未在《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回购股份期间内进行。即未在以下期间进行:
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
条规定的数量。即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过
程中,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
(2021 年 09 月 06 日)前 5 个交易日(2021 年 08 月 30 日至 09 月 03 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140,113,189 股)的 25%(35,028,297 股)。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未在《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交易时间内发起委托。即未在以下交易时间内发起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此前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1)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均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
(3)公司因实际回购股份已支付的总金额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金额上限(10,000 万元)。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间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 2021 年 09 月 0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中提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