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04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
泰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科技”,曾用名“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80,227 股,即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
股本的 2.5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
调整。
鉴于在减持计划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总股本由 223,209,090
股增至 223,215,790 股,泰永科技本次减持计划将调整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80,394 股,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2.50%。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
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永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泰永科技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泰永科技 集中竞价 2023.1.19—2023.7.18 13.86 2,941,600 1.32%
注:减持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223,215,790 股。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9,918,180 53.72% 116,976,580 52.41%
泰永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918,180 53.72% 116,976,580 52.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①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 223,209,090 股;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当前公司总股本 223,215,790 股;③泰永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正乾为一致行动人,黄正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891,54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1.30%,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正乾合计持股数量为 119,868,12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3.70%;④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泰永科技的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泰永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