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2-00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天宇恒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以下简称“泰安天裕”)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0 股,即减持计
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3.58%。其中,泰永科技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0 股,即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2.68%;泰安天裕拟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即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0.89%。若减持计划
期间公司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总股本由 223,663,700 股减至 223,355,600 股。泰
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本次减持计划将调整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973,700 股,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57%。其中,
泰永科技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85,900 股,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68%;泰安
天裕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7,800 股,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
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泰永科技 未减持
泰安天裕 集中竞价 2021.8.21—2022.2.20 12.76 1,979,200 0.89%
合计 - - 1,979,200 0.89%
注:减持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223,355,600 股。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1,328,480 54.25% 121,328,480 54.32%
泰永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328,480 54.25% 121,328,480 54.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7,098,000 3.17% 5,118,800 2.29%
泰安天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8,000 3.17% 5,118,800 2.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28,426,480 57.42% 126,447,280 56.61%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426,480 57.42% 126,447,280 56.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①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 总股本 223,663,700股;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当前公 司总股本 223,355,600 股;③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的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泰永科技及泰安天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