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7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60 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公司总股本从22,368.97 万股减至 22,366.37 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60 万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1 月 6 日,回购价格为 7.72307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金额为 202,417.40 元,涉及人数 1 人。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72307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8 日,公司对《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26.30 万份股票期权,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登记工作,2020 年 2 月 11 日向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135.30 万股限制性
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7,071.60 万股增加至 17,206.90 万股。
7、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月 19 日前收到股权激励授予对象 70 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35.3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7,071.60 万元变更为 17,206.90 万元,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5.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关于回购并
注销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减资公告》。
二、本次回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张登福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登记完成后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15 元(含税),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激励对象所获现金分红
已由公司代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35.30 万股调整为 175.89 万股,回购数量由 2.00 万股调整为 2.60 万股,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04 元调整为 7.72307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本次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0 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1.48%,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01%。本次
注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70 名调整为 69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75.89 万股调整为 173.29 万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办理程序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0 年 11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0】000615 号)。
2020 年 11 月 19 日,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2.60 万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
证券账户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185,380 58.20% -26,000 130,159,380 58.19%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28,426,480 57.41% 0 128,426,480 57.4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58,900 0.79% -26,000 1,732,900 0.7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3,504,320 41.80% 0 93,504,320 41.81%
三、股份总数 223,689,700 100.00% -26,000 223,663,7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