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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8

盈趣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69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3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38,082份已获授但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0.0943%;

    2、截至2022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 股票 期权 与限 制性 股票 激励 计划实 施考核 管理 办法 >的 议案 》《 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49万份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

    (十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28日办理完成。


    (十五)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十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八)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月29日办理完成。

    (十九)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一)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30日办理完成。

    (二十二)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9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2021年9月29日,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二十三)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四)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月 8 日办理完成。

    (二十五)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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