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权日:2026 年 3 月 25 日
授予数量:200.00 万份
行权价格:13.40 元/份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
期权预留授权日为 2026 年 3 月 2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2,165.3050 万份,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7,744.1784 万股的 2.79%,其中首次授予1,965.30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7,744.1784 万股的
2.53%,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76%;预留 2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7,744.1784 万股的 0.26%,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24%。
3、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占本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类别 股票期权总数 公告时公司股
量(万份)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965.3050 90.76% 2.53%
(921 人)
预留部分 200.0000 9.24% 0.26%
合计 2,165.3050 100.00% 2.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 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19 万份。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
由 921 人变更为 916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965.3050 万份变更为
1,960.1150 万份。
4、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1 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3 个月、25 个月、37 个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根据授予年份确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公司不得行权的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3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5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5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7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7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49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5、本次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累计营业总收入(A)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2025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2025年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53.5500亿元 44.625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2025-2026年两年累计营业 2025-2026年两年累计营业总
总收入不低于110.6700亿元 收入不低于92.820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2025-2027年三年累计营业 2025-2027年三年累计营业总
总收入不低于171.3600亿元 收入不低于144.5850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累计营业总收入(A)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总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累计营业总收入(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2025-2026年两年累计营业总 2025-2026年两年累计营业总
收入不低于110.6700亿元 收入不低于92.820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2025-2027年三年累计营业总 2025-2027年三年累计营业总
收入不低于171.3600亿元 收入不低于144.5850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