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现场会议出席会议 6 人、通讯方式出席 1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即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刚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即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