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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伊戈尔: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14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内审负责 人曹吉海先生的辞职申请,曹吉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 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曹吉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 司董事会对曹吉海先生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 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培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简历:

    刘培培,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国际
注册内审师资格、中级审计师职称。2010 年 04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刘培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9,000 股(其中 2022 年获授限制性股
票 40,000 股、2023 年获授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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