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13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已实 施完毕并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现 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996.06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银行账户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未达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39,257,12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329,496.2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5,280.32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8,314,215.93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0]518Z0037 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海桂城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在 2020 年 10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磁电科技”)与招行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2022 年 7 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尚未履行完毕的持续督导职责由浙商证券承接。随后,公司与浙商证券、农行南海桂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伊戈尔磁电科技与浙商证券、招行佛山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光伏 445010010400 38,552.95 0.02
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三方监管账户) 547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光伏发电并网 757905135410 — 996.04
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四方监管账户) 28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偿还银行贷款 757900173610 8,278.47 — 已销户
及补充流动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688
合计 46,831.42 996.06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46,923.39 万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1,089.60 万元,减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 1.5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96.06 万元,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余额 投资进度
1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38,552.95 38,644.92 996.06 100.24%
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8,278.47 8,278.47 0 100.00%
合计 46,831.42 46,923.39 996.06 100.20%
注 1:“项目余额”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38,644.92 万元,其中承诺投资总
额 38,552.95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余投入的募集资金 91.97 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中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支付。目前,该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 1,860.82 万元(暂估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主要是设备款、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后续该项目所需要的剩余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996.0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基于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授权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