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0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国际市场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 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伊戈尔”)拟与 Xindor
Global Corp(以下简称“Xindor”)、Canadian Solar Energy Holding (Transformers)
Pte. Ltd.(以下简称“CSI”)在泰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用于开展变压器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资公司主要生产中低压配电变压器、箱式变压器及预装式变电站等。泰国伊戈尔将以现金方式认缴项目资本金的 51%,Xindor将以现金方式认缴项目资本金的19%,CSI将以现金方式认缴项目资本金的30%。
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初始认缴注册资本暂定为 500 万泰铢,用于注册用途。就本次投资,各方根据协议约定达到先决条件后,前述各方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追加投资,本项目计划全部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3 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基本情况,均以当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最终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Ally Yao Xiao 持有交易对手方 Xindor 100%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
承先生之女,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各投资方情况
(一)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Thailand) Co., Ltd.(子公司)
1、名称: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Thailand) Co., Ltd.
2、注册资本:3.5 亿泰铢
3、注册地址: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市
4、主要业务:变压器及组件、电源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63,125.39 10,536.40
净资产 19,080.11 4,763.47
营业收入 21,936.03 1,824.17
利润总额 4,179.95 -917.92
净利润 4,179.95 -921.72
(二)Xindor Global Corp(关联方)
1、名称:Xindor Global Corp
2、法定代表人:Ally Yao Xiao
3、注册资本:1 万美元
4、注册地址:23865 CANYON VISTACTDIAMOND BAR,CA91765 USA
5、主要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策划。
6、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Ally Yao Xiao
7、关联关系:Ally Yao Xiao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其实际控制的 Xindor
Global Corp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
8、Xindor 为新设立主体,暂无财务报表数据。
(三)Canadian Solar Energy Holding (Transformers) Pte. Ltd.(非关联方)
1、名称:Canadian Solar Energy Holding (Transformers) Pte. Ltd.
2、法定代表人:Kah Lock THAM, AngelaAROOZOO
3、注册资本:100 新加坡元
4、注册地址:新加坡联合广场汤申路 101 号#15-05
5、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6、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CS Renewable Ventures Pte. Ltd.
7、CSI 为新设立主体,暂无财务报表数据。
四、拟设立合资公司情况
1、名称:Thai Hexin Power Equipment Co., Ltd.(暂定英文名,最终以各方
商定并经泰国相关行政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500 万泰铢
3、注册地址: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市
4、主营业务:生产中低压配电变压器、箱式变压器及预装式变电站等
5、股权结构: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初始实缴出资额(泰铢)
泰国伊戈尔 25,500 51.00% 2,550,000
CSI 15,000 30.00% 1,500,000
Xindor 9,500 19.00% 950,0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00
前述投资额仅用于设立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就本项目申请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批准,本项目追加投资后全部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3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基本情况,均以当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最终登记的信息为准。
五、协议主要内容
《股东协议》主要条款(翻译内容)如下:
1、合资公司设立事宜
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日期起十五(15)个营业日内,根据适用法律在泰国成立一家私人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时:
(a) 合资公司的注册名称为 Thai Hexin Power Equipment Co., Ltd.(暂定英文
名)或经各方商定并经泰国相关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名称;
(b) 合资公司的初始注册股本为 5,000,000.00 泰铢(大写:伍佰万泰铢整),
每股面值为 100.00 泰铢(大写:壹佰泰铢整),每股须缴足 100%(百分之一百)股款;
(c) 合资公司设三个股东,即:泰国伊戈尔、CSI 和 Xindor,各方均应按下
表中其名称对应的信息,认购相应数量的股份,并首次缴付认购股份的相应初始股款:
股东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初始股款(泰铢)
泰国伊戈尔 25,500 51.00% 2,550,000
CSI 15,000 30.00% 1,500,000
Xindor 9,500 19.00% 950,0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00
2、先决条件
2.1 追加注资须待满足(或(如适用)豁免)以下先决条件(“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
(a) BOI 已签发 BOI 批准函,批准对拟向合资公司转让的拟转让 BOI 项目进
行投资促进(“BOI 促进措施”),且该等 BOI 促进措施已得到各方认可;
(b) 已无条件地或在符合各方认可的条件、义务、承诺或调整要求的情况下取得相关政府机构的所有同意书及批文,且已提供下列确认:
(i)各方已完成合并控制评估,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及资产购买协议(定义见下文)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根据适用法律无需取得事先批准或进行交割前申报,且该书面确认函已在签署日或签署后、且在任何情况下不晚于新增资本注入完成前交付;
(ii)已取得目标项目所需的生产许可证,或(如尚未取得)各方已根据适用
法律就取得该生产许可证的法律允许途径及时间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c) 已取得各方的所有内部公司核准文件;
(d) 目标资产的尽职调查结果已得到 CSI 认可;以及合资公司购买目标资产
的协议的所有条款均已得到各方认可,同时备有资产购买协议的商定格式。
2.2 在合资公司或泰国伊戈尔根据本协议通知各方其已收到 BOI 促进证书
之日起十五(15)日(“异议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对BOI 促进证书提出异议:
(a)BOI 促进证书规定的目标项目所需资本总额(“BOI 规定资本”)超过等值于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130,000,000)的泰铢金额。或
(b) 该方有理由认为,BOI 促进证书对合资公司设定的条件过于严格,以至于这些条件将会(或据合理预计可能会)对目标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3 未能满足先决条件
如所有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八(8)个月内(或各方商定的任何其他日期)得到满足(或经有权豁免方书面豁免),则:
(a)各方无义务继续进行追加注资;
(b)本协议应于最后截止日期自动终止;以及
(c)各方应行使其股东权利,并应敦促由其提名的董事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令合资公司在本协议终止后尽快得以解散及清算。
3、追加投资
3.1 只要所有先决条件在最后截止日期届至之时(或之前)得到满足(或经豁免(如适用)),而异议期已届满且并无异议(或已解决任何异议),或在合资公司具备开始生产变压器的资格时(即合资公司已提交生产许可证过户申请并已由有关机构受理),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追加注资。如有异议,则追加注资须待该异议得到解决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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