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11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李敬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监事李敬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
陈丽君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852 股、43,818 股、43,563 股、20,485 股、
22,313 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0.01%、0.01%、0.01%、0.0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监事李敬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
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名称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敬民 监事会主席 115,406 0.04%
陈林 副总经理 175,270 0.06%
赵楠楠 副总经理 174,250 0.06%
刘德松 财务总监 81,940 0.03%
陈丽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9,250 0.03%
合计 636,116 0.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3、股份来源:
(1)股东李敬民先生拟减持股份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李敬民先生的股份源于原股东正安县凯诺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股份);
(2)股东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拟减持股份均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股份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
(股) 的比例 比例
李敬民 28,852 25.00% 0.01%
陈林 43,818 25.00% 0.01%
赵楠楠 43,563 25.00% 0.01%
刘德松 20,485 25.00% 0.01%
陈丽君 22,313 25.00% 0.01%
合计 159,031 25.00% 0.05%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
(1)股东李敬民先生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6.86 元/股。
(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 12.41 元/股;2018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
利 0.2 元/股;2019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股;2020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
利 0.2 元/股;2021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资本公资金每 10 股转增 7
股);
(2)股东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监事李敬民先生承诺
公司监事李敬民先生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4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敬民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均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