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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伊戈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10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双方计划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签订,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

  本次采购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伊戈尔磁电科技”)拟与海南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同享”)签订《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项目专机设备/数字化产线/辅助设备/系统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向海南同享购买募投项目所需的专机设备、数字化产线、辅助设备、系统软件等资产,合同总额为 14,759.50 万元。伊戈尔磁电科技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该合同款项。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签署采购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伊戈尔磁电科技与海南同享签订《采购合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备、软件采购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海南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5MA5TW3515X

    3、法定代表人:杜强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 181 号 205 室-2312

    7、股权结构:

    8、关联关系:海南同享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

    9、履约能力:海南同享是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
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金盘科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金盘科技依靠旗下的智能科技研究院等自身科技创新团队,自主规划、设计、建设的国内第一家符
合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 VDI4499 并经德国认证机构 TUV NORD 认证的干式变压器数
字化工厂——海口数字化工厂于2020年 6月底建成并试运行,2020年10月正式投产。基于金盘科技自身的资质以及成功经验,公司认为海南同享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海南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伊戈尔募投项目——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厂房一及厂房二的专机设备、数字化产线、辅助设备、系统软件、IT 基础建设等。

    (三)合同金额:14,759.50 万元(含税)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5%作为预付款,硬件设备、软
件系统、IT 基础设施交付时支付 30%,硬件设备、软件系统、IT 基础设施验收合格后支付 3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质保金。

    (五)交付时间:

    1、硬件部分:厂房一的硬件设备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前安装完毕并且全部开始测
试并初步运行,厂房二所有硬件设备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安装完毕并且全部开始测
试并初步运行。

    2、软件部分:厂房一的软件部分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前所有系统功能完成并配合
硬件设备调试。厂房二的软件部分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所有系统功能完成并配合硬
件设备调试。IT 基础设施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前所有 IT 基础设施完成并配合软硬件设
备调试。

    (六)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有缺陷或技术文件有错误和疏忽,或者由于乙方技术开发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返工、设备报废,乙方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由乙方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
理期限应不迟于甲方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对于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修理或调换的设备,可经甲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乙方可委托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其质量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软硬件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项目不能按期投运,每影响一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部分设备总价 0.5‰的违约金。乙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乙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解决方案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认为设备可以初步验收,按照以上累计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时所必要的水、电、气、办公场所、食宿等相关条件,避免因甲方现场条件不到位,引起乙方无法按期完成施工或造成乙方多次重复进场,由此引起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罚款。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有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可提交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可以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推进,对加快项目进度有积极影响。募投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规模及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供货内容、合同价格、交付周期、质量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对合同签订的分析说明

  董事会对交易对方的背景、履约能力均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及交易对方具备履行并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本次合同签订是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项目专机设备/数字化产线/辅助设备/系统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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