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8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14,257,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81%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王一龙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8%。
2、持有公司股份 3,039,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3%的高级管理人员张
铁镭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名称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一龙 董事、总经理 14,257,744 4.81%
张铁镭 副总经理 3,039,773 1.03%
合计 17,297,517 5.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股东拟减持股份均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王一龙先生的股份源于原股东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股份、张铁镭先生的股份源于原股东正安县凯诺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股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
不超过(股) 份的比例 比例
王一龙 3,500,000 24.55% 1.18%
张铁镭 750,000 24.67% 0.25%
合计 4,250,000 24.57% 1.43%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6.86 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 12.41 元/股;2018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2019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股;2020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2021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资本公资金每 10 股转增 7 股。)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