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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5

伊戈尔: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1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 2021 年 0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0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0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 年 04 月 15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公告区域张榜方式以及公司 OA 办公系统
发布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
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04 月
15 日至 2019 年 04 月 24 日,公示期为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
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0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 年 0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9 年 0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9 年 06 月 28 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
成,公司实际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2.86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07 月 02 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31,992,875 股增加至 134,521,475
股。

    7、2019 年 12 月 0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0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 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19 年 12 月 18 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
完成,公司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3 万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34,521,475 股增加至
135,151,475 股。

    9、2020 年 0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0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 2020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0 年 0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73 名激励对象共计 126.43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共计 3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1 年 0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8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4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 8 人因个人原因
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8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4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5%,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
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 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
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151,475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并已于 2020 年 04 月 20 日披露《2019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

    “(三)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2019 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
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为 9.27 元/股。

    3、回购注销的金额与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 949,711.50 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595,171    27.86%      -102,450    48,492,721    27.82%

  高管锁定股      7,758,746    4.45%                  7,758,746      4.45%

  首发后限售股    39,257,125    22.51%                  39,257,125    22.5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79,300    0.91%      -102,450    1,476,850      0.8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813,429    72.14%                  125,813,429    72.18%

  三、总股本      174,408,600  100.00%      -102,450    174,306,150    100.00%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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