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5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伊戈尔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伊戈尔”)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26.4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94%;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0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0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 年 04 月 15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公告区域张榜方式以及公司 OA 办
公系统发布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为 2019 年 04 月 15 日至 2019 年 04 月 24 日,公示期为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
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0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 年 0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9 年 0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19 年 06 月 28 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
理完成,公司实际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2.86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于 2019 年 07 月 02 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31,992,875
股增加至 134,521,475 股。
7、2019 年 12 月 0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0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
授予 6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
意见。
8、2019 年 12 月 18 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
办理完成,公司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3 万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 134,521,475
股增加至 135,151,475 股。
9、2020 年 0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73 名激励对象共计 126.43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
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解锁期 解除限售期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其他情况
序号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 备注
解锁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是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是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为
1,088,269,693.30 元,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296,559,124.70 元,
3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8 年营 是 2019 年营业收入同比
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
19.14% , 因 此 公 司
2019 年业绩考核达
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S、A、B、C、D五个等级; 73 名激励对象在 2019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A”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是 果中为 S级和 A级,
4 规定对该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上一年度考核为“B”时则可对该限售期内可解 满足 100%解除限售的
除限售的 80%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一年度考核为 条件。
“C”时则可对该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 60%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而上一年度考核为“D”则不能解除该限售
期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当年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所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之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