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9-06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陈东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名臣健康”)
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对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陈东松的股
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7)。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东许绍壁、林典希累计股份减持数量达到其预披
露的计划股份减持数量的一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区间内,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1、公司股东彭小青、余建平、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许绍壁、林典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00,000 4.6669% 5,200,000 4.2576%
许绍壁 其中:无限售条 525,000 0.4298% 25,000 0.0205%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5,175,000 4.2371% 5,175,000 4.2371%
件流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1,627,500 1.3325% 1,627,500 1.3325%
彭小青 其中:无限售条 13,125 0.0107% 13,125 0.0107%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1,614,375 1.3218% 1,614,375 1.3218%
件流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2,152,500 1.7624% 1,617,500 1.3243%
林典希 其中:无限售条 538,125 0.4406% 3,125 0.0025%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1,614,375 1.3218% 1,614,375 1.3218%
件流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2,152,500 1.7624% 2,152,500 1.7624%
余建平 其中:无限售条 538,125 0.4406% 538,125 0.4406%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1,614,375 1.3218% 1,614,375 1.3218%
件流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1,291,500 1.0574% 1,291,500 1.0574%
陈东松 其中:无限售条 322,875 0.2643% 322,875 0.2643%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968,625 0.7931% 968,625 0.7931%
件流通股
三、其它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