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9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上午
0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85,278,323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9,776,390 股的69.618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4,601,39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776,390股的67.012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76,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409,776,390 股的 2.6055%。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76,924 股,占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9,776,390 股的 2.6055%。
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萧礼标先生、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萧华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霍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34,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33,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霍荣铨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邓啟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邓啟棠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张旗康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萧礼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34,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33,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萧礼标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谭淑萍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关天鹉先生、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关天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天鹉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杨望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杨望成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饶平根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淑莲女士、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黄淑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7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76,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淑莲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285,234,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10,633,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严嘉媚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3,625,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05%;反对
1,653,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023,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172%;反对 1,653,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82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83,668,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56%;反对 1,610,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066,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189%;反对 1,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81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