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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3

蒙娜丽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
司监事会提名黄淑莲女士、严嘉媚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股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 2021 年 6 月 22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代表监事蔡莉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黄淑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选举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 2021年 6月 2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6 月 23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载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容 详 见 2021 年 6 月 23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载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 体 名 单 详 见 2021 年 6 月 23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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