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召集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 99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之诚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2 名,代表股份 347,209,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97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名,代表股份
333,986,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19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名,代表股份 13,222,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578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8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8,169,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27%。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196,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3,1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183,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6%;反对 1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9,62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206,1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196,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2,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1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196,5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3,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191,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17,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52,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5%;反对 17,5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206,1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204,2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5,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347,204,2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5,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636,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90%;反对 2,572,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97,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397%;反对 2,572,9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拟变更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6,537,3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65%;反对 671,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3%;弃权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浩律师、吕旦宁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